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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三单位负责人违误炊权裾规使用公款 违规报销被党内警告

网络整理 2017-08-08 本地信息
(原标题:淄博三单位负责人违规使用公款违规报销被党内警告)

近日,高青县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县职业中专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违规到异地开会并借机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7月24日至26日,县职业中专以“商讨学校发展思路”为名,组织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共24人违规到日照开会,会后组织公款旅游。县职业中专党支部大大、校长孙佃河,副校长李光星、殷延国,财务科长刘兵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丰源水务有限公司违规外请演员演出问题。2015年春节期间,丰源水务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公款外请演员助演公司节日联欢。县丰源水务有限公司党支部大大、经理张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花沟镇榆林完全小学公款报销通讯费问题。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榆林完全小学以“合账缴费”形式违规报销班子成员个人通讯费用。榆林完全小学校长张兴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人员退还相关费用。

来源:高清县纪委

(原标题:淄博三单位负责人违规使用公款违规报销被党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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