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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公开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反馈意见整改落218.28.225.221实情况_榆林频道_陕西

网络整理 2018-08-31 最新信息

  2016年10月12日至11月12日,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巡查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巡查,2017年4月11日反馈了督察巡查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落实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反馈意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作为全市发展补短板和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机与动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抓紧抓好,全面高质量推进。截至2018年7月底,34个问题有23个已基本完成整改,剩余11个涉及工程方案调整和中长期整改问题,正在加紧推进,均已取得明显进展。

  提高政治站位

  全力抓好反馈问题整改

  督察整改是发挥环境保护督察效果的重要环节,也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键举措。我市坚持把做好省委环保督察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树牢“四个意识”的政治责任,把最高的标准、最实的举措、最硬的作风、最严的问责贯穿于整改工作全过程,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省委环保督察巡查意见反馈后,市委、市政府及时召开会议,原汁原味传达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也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生态环境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我市把省委环保督察整改作为全市重中之重的工作,与推进绿色转型发展、污染治理攻坚、环境质量改善等紧密结合。其间,将生态环境问题纳入榆林十大战略问题研究,下决心从战略层面破解资源富集与生态脆弱并存矛盾,走出一条经济循环发展与生态保护并重的路子。把省委环保督察整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季度点评,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专题会等,推进整改工作。市委大大戴征社多次赴榆阳、神木、定边等地调研整改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对抓好“边缘残次油井”整改、榆林主城区污水直排口整治、榆林和米脂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等重点整改工作进行现场调研、督办。同时,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34个具体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按月调度进展情况,对重点问题跟踪督办、紧盯不放,确保了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此外,全市各级各部门不断强化宣传引导,及时安排对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环保督察整改”专栏,市政府门户网站、榆林日报、榆林电视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改方案》,报道整改进展,公布整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聚焦问题整改

  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环保督察是扭转生态窘境的有力武器,更是推动榆林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我市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聚焦具体问题整改,逐条逐项狠抓落实,有力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针对“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及责任追究不到位”“产业结构不合理”“水环境形势严峻”等共性问题,我市结合绿色转型发展、污染治理攻坚、环境质量改善等,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形成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围绕推进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燃煤锅炉拆除改造、清洁能源替代、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不断加大环保投入。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市级环保投入资金总额达39975.8万元。

  此外,我市扎实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以高端能化基地建设为重点,加快构建高端化、多元化、集群化现代产业新体系,发展低碳循环经济,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去年以来,先后淘汰中电国华神木发电有限公司2台11万千瓦煤电机组等7户企业,并对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开展超低排放改造,目前已完成9台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通过节能评估,节约标煤约7081.26吨,全年全市单位GDP能耗达到1.16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3%。

  针对省委督察巡查反馈意见中涉及的34个具体问题,我市逐一提出整改目标,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跟踪督查问效。各牵头单位加强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各责任单位根据任务清单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做到将“六个不放过”(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公众不满意不放过)的要求贯彻督察整改的全过程。在此基础上,加强对整改情况的明察暗访、评估督办,做到完成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销号一个。

  在坚决完成督察整改任务的同时,我市还以整改为契机,用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健全长效机制。其间,出台了《榆林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榆林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草案)》《榆林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等文件,印发了《榆林市全面推行环境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榆林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构建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坚持常抓不懈

  持续提升环保工作水平

  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永远在路上,既要集中攻坚也要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下一步,我市将一如既往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持续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继续把省委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以更鲜明的态度、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确保全面彻底整改到位。进一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化思想认识,抓好后续整改,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把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摆上突出位置,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具体来讲,我市将继续坚持“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领导,一抓到底”,形成更加完整的整改工作目标措施、任务清单、责任体系和保障机制,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切实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绿色发展理念,形成全市贯彻落实中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更加坚决,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动更加自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机制全面形成的氛围,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8月31日,我市将对《榆林市贯彻落实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在市政府网站和市环保局网站同时进行公开。

  来源:榆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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