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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宅基地冒出俩“主人”|榆火龙果上火嘛林市|宅基地|土地

网络整理 2017-03-22 最新信息

  原标题:一块宅基地冒出俩“主人”

  面临拆迁高额补偿,位于榆林市西沙金龙巷4排6号的一块宅基地突然出现两个“主人”,一人声称拥有该块地的各类前期手续,另一人则称拥有土地证及部分手续。由于真假难辨,政府部门停止对这块地的补偿。目前,其中一人将市政府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土地证号,并称有公职人员利用权力徇私。

  迟迟拿不到补偿款

  才知宅基地登在别人名下

  2014年,榆林市西沙金龙巷的居民接到政府指令,该区域即将进行拆迁改造,其中包括4排6号这块地。这块地上只盖了两间低矮平房,房屋所有人是牛国智。据牛国智称,多年来,他一直想开发该块地,无奈迟迟拿不到土地证,办不了土地手续,所以便在地上盖了平房,用以出租。

  接到政府指令后,2015年,牛国智前往榆林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下称征补办)填了表,还对户口进行了登记,同年,又对宽10.2米、长18.5米的三孔宅基地完成了指界。但此后长达半年多时间,他未接到任何有关补偿的消息。

  牛国智前往征补办打听,了解到这块地早已登记在一名叫姚东华的男子名下。按规定,地块有了新主人,补偿款需打给姚东华。牛国智称,自己多方查档得知,原来早在1999年,土地部门便以姚东华的名义给这块地办理了土地证,又于2005年又进行了变更。牛国智说,他还拿到了土地审批表的复印件,上面显示,1999年9月7日,政府曾对这块地进行张榜公示,以确认面积位置准确无争议。

  登记的建筑面积与实际面积相差8倍多

  昨日,华商报记者调阅土地登记档案发现,1999年9月7日,榆林市土地管理局(现榆林市国土局)完成对该块地的地籍登记。档案显示,这块地的用地面积为188.05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为90.99平方米,文上还有姚东华及代办人姚东霞的签字。只是和登记信息不同的是,这块地的建筑占地面积仅为10多平方米。2005年,土地审批表的编号也发生了变化,但文档中登记内容并无改变。

  昨日,榆林市国土局一位工作人员解释,1999年完成办证,系根据对方提供的两份文件,一份来自土地局,另一份来自榆林市南郊农场的准修证。该工作人员说,这份文件和牛国智的不同,牛国智所持的系时称榆林地区农业局提供的同意批复宅基地的证明,及时称榆林县建设局同意扩建选点的批复,还有2001年时称榆林市土地管理局要求牛国智对住宅现场指界的通知书。他进一步解释,由于这块地早于1999年完成登记审批,所以长达十多年时间,面对牛国智的审批申请一直无法通过,因为“一块地无法办理两个土地证”。

  对于国土局的说法,牛国智坚决不认同。他表示,他曾对姚东华、姚东霞的身份进行调查,原来两人系亲属关系,姚东霞本为榆林市国土局干部,现在榆林市国土局榆阳分局土地监察大队工作,而姚东华为榆阳区林业局林站干部。牛国智认为,姚东霞利用工作便利,利用他人的宅基地,为亲属违规办理了土地手续。

  认定有假起诉至法院

  要求市政府撤销土地证号

  昨日,姚东华在电话里告诉华商报记者,“宅基地的手续合理合法,由于牛国智的举报,我专门向纪委及多部门进行过答复。”姚东华称,这件事已经影响到了他的工作和生活,他也希望尽快有个了解。至于为何早已办理了土地手续,却迟迟不予修建,姚东华没有进行解释。和姚东华所说一致,姚东霞同样认为,他们所办理的手续无任何问题。

  榆林市国土局一位负责人说,根据办理土地所需材料,姚东华缺乏用地审批文件及四邻签字,且未进行现场勘测,所提供的唯一证件,也未加盖公章,较牛国智所提供的材料区别较大且不完整;而对该局职员协助办理一说,他们正在进一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该负责人说,根据审批材料显示,该块土地的建筑面积为90.99平方米,实际上地面上仅有两个小型平房,也存在漏洞。他同时表示,如需撤销该土地证编号,需经榆林市政府批准。

  昨日,牛国智的代理律师称,他们已将此事起诉至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要求榆林市政府撤销土地证号,目前已经立案。华商报记者 高羽珑

Tags:榆林市   宅基地   土地   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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