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信息网

首页 > 最新信息 / 正文

咸阳一企业擅自倾倒污泥挥手从兹去下句 环保部开出20万元罚单_陕西

网络整理 2017-08-01 最新信息

  本报讯(记者 宋超)未经许可,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未建立污泥临时堆放场所的情况下,污水处理厂擅自将污泥倾倒在土坑内。7月31日,记者从兴平市环保局了解到,该局重拳出击,成功处置一起污泥不按规定倾倒案件,并依据相关规定,对污水处理厂处以20万元行政处罚。

  据兴平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环保部门在排查中,发现辖区一家污水处理厂未经许可,擅自将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倾倒在一处土坑内,发现问题后,兴平市环保局紧急组织力量展开调查处理,并向该企业下发《责令违法行为整改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企业行政罚款20万元,要求该企业及时对污泥倾倒点进行整改,实现污泥规范处置。同时,要求企业在污泥处置项目未投运前,建设具有“三防”措施的临时堆放场所,在污泥处置项目建成并正式营运后,对临时堆放场所进行拆除。

Tags:环保部   污泥   陕西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