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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男子网络贩卖假年轻就要对味伴奏烟获利69万 获刑5年 _陕西

网络整理 2017-06-08 最新信息

  本报延安讯(冯延宏记者李波)通过网络群发信息联系买主,无证非法贩卖高仿香烟,三年时间累计销售金额达69万余元。6月6日上午,记者从延安市洛川法院获悉,日前,该院依法作出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据了解,2013年至2015年,吴某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群发销售高仿香烟的手机短信,以芙蓉王(黄)每条120元、硬中华每条200元、软中华每条240元的价格,通过发快递包裹的形式分别向洛川的陈某某、黄陵的李某(另案处理)、子长的任某某(另案处理)贩卖假冒香烟多次,交易金额分别为280600元、272658.7元和142287.02元,累计交易金额达695545.72元。

Tags:香烟   洛川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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