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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交警通报花天狂骨黑松心中13起逾期未报废车 15起假套牌车

网络整理 2017-02-11 同城信息

横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开展逾期未报废和使用假套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专项整治的通告

(2017年第一期 总第8期)

根据上级交管部门通报,近期我辖区有部分达到报废标准和涉嫌使用假(套)牌的机动车活动频繁,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埋下了安全隐患。为不断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全面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因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机件失灵,安全系数降低等因素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队研究决定,从2月8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逾期未报废和使用假套牌车辆上道路行驶专项整治,望相关机动车所有人及驾驶人,主动与榆林市华源报废汽车回收解体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3509124378 15509120686)办理报废手续。

专项整治期间,查获属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之规定,对机动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机动车驾驶人处罚款二千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查获属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扣留机动车。对机动车驾驶人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查获属使用其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扣留机动车。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三千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为全面提高安全出行意识,共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请相互转告。

附:1、涉嫌逾期未报废上道路行驶车辆统计

2、涉嫌使用假套牌车辆统计

横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7年2月8日

Tags:横山交警通报13起逾期未报废车 15起假套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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